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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收付服務條款

歡迎您加入並使用成功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成功支付」)所提供之代理收付服務,在您加入並使用時,將視為您已經詳細閱讀並同意以下「成功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收付服務條款」(下稱「本條款」)之條款,本條款之內容將會於服務網頁或平台上公告,如需紙本將提供您審閱至少三日。

當您申請本服務時,應先審閱、了解及同意本條款之內容,再簽署與本條款相關之契約書及於本服務之平台上就本條款點選《我已詳細閱讀並同意「成功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收付服務條款」》,並依成功支付公告之指示提供作為身分認證所需之資料,以完成註冊程序,成功支付將以電子郵件或經雙方約定之其他方式通知註冊程序完成,本條款始為成立。本條款中所提到的「您」或「會員」,除特別說明者外,皆係指使用成功支付所提供代理收付服務之會員與店鋪會員而言。

1    成功支付公司資訊
本公司之資訊如下:
一、    公司名稱:成功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義鈞
二、    統一編號:50872698
三、服務網址:https://www.ckpayment.com
四、營業地址:10351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一段17號16樓之四
五、客服專線:(02)2602-6777(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10:00-18:00)

2    成功支付與會員間以電子文件為表示方法
2.1    成功支付與會員間同意以電子文件為表示方法,依本條款交換之電子文件,如其內容可完整呈現且可於日後取出供查驗者,其效力與書面文件相同。但依法令有強制禁止規定排除適用者,不在此限。
2.2    前項所謂電子文件,係以文字、聲音、影片、圖像、符號或其他資料,以電子之方式所製成足以表達其意思表示之紀錄,而提供作電子處理者。
2.3    成功支付將自動記錄相關電子交易資料,會員得經由成功支付平台自行查詢相關交易資料。如會員發現交易資料有錯誤之情形,應立即通知成功支付。

3    會員資格、註冊與安全性
3.1    會員資格及相關註冊程序請參「成功支付股份有限公司會員契約書」及「成功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店鋪會員契約書」相關條款之說明。
3.2    為避免密碼為第三人知悉或盜用,成功支付得要求會員採取任何必要措施,會員於收到成功支付通知後,應立即採取該必要措施。未採取上述必要措施致成功支付受有損害者,會員應負擔損害賠償之責。
3.3    如會員發現或懷疑其帳號密碼被其他第三人冒用或不當使用,應立即通知成功支付(請洽第1條之客服專線與客服信箱),成功支付將進行適當之因應措施,惟前述之因應措施,除另有約定外,不得解釋為成功支付對會員因此有任何形式之賠償或補償義務。成功支付主動知悉或因會員通知而知悉會員之帳號密碼有被其他第三人冒用或不當使用之情形,成功支付立即通知會員並暫停該帳號所指示之支付行為,並暫停接受該帳號後續之支付指示。
3.4    因帳號密碼安全性議題所造成的費用負擔,約定如下:
3.4.1    會員於完成通報帳號密碼被冒用之程序前之損失,由會員自行負擔,但以下列情形為限:會員未妥善保管帳號密碼;會員自行將帳號密碼提供給他人;會員未使用成功支付所提供之帳號安全機制;其他因會員之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之事由。
3.4.2    成功支付為調查會員帳號密碼安全性議題所生之費用,由成功支付負擔。

4    成功支付代理收付服務可使用之支付工具
4.1    成功支付僅依會員與店鋪會員委託,依本條款及其他所定之條件與限制,提供會員與店鋪會員交易時,代為支付與收取交易款項之服務。當使用者提出針對本服務之申請時,成功支付保留是否接受之權利。
4.2    成功支付僅係接受委託代為收取與支付交易款項,並依約定將代收款項移轉予會員或店鋪會員。成功支付並非銀行或金融機構,代理收付之服務亦非金融服務,除另有約定外,並無對會員及店鋪會員提供金融轉帳之服務。成功支付所代收之款項亦非存款,成功支付不支付任何利息或孳息。
4.3    成功支付代理收付服務之支付工具,將以成功支付提供服務當時所訂定與公告之支付工具及相關規則為準。

5    成功支付代理收付服務之收費項目
5.1.1    會員於使用成功支付代理收付服務時,會員依照所使用之服務種類,應向成功支付給付服務費。服務費之項目、金額,及計算方式,以成功支付網頁或平台上所公布及刊載者為準。會員因使用成功支付代理收付服務而生之服務費及其他應給付費用,會員同意成功支付得直接於代收款項中扣除。
5.1.2    成功支付所收取之服務費用,如會員為自然人,成功支付將開立電子發票並儲存於該自然人之帳號資料內,該自然人得登入帳號查詢並存取電子發票。如會員為公司或其他法人組織,成功支付將按月彙整該公司或其他法人組織所給付之服務費,並按月開立給該公司或其他法人組織之電子發票,於次月第5個工作日前將電子發票寄送至該公司或其他法人組織指定之電子郵箱。
5.1.3    成功支付得隨時調整代理收付服務之服務費,並公告及刊載於成功支付網頁或平台上,調整後之服務費自其所定之生效日期起生效,成功支付將不另行通知。如會員不同意調整後之服務費,請停止使用成功支付代理收付服務;如會員繼續使用代理收付服務,即視為已同意調整後之服務費。

6    履約保證
6.1    成功支付代理收付服務之交易款項,已與合作信託業者簽訂金錢信託契約書,支付款項依法全數存入信託專戶管理,專款專用。該信託之委託人及受益人皆為成功支付而非會員,信託業者係為成功支付而非為會員管理及處分信託財產。惟會員就其支付款項,對本服務所產生之債權,有優先於成功支付之其他債權人受償之權。
6.2    成功支付受會員委託代收之款項,將儲存於成功支付專款專用之帳戶,其獨立於成功支付營運資金以外,其專用於以下事項
6.2.1    結算支付會員使用代理收付服務所代收之款項;
6.2.2    依會員要求代為支付其與店鋪會員間交易所應支付之款項;
6.2.3    支付因滿足成功支付依「成功支付股份有限公司會員契約書」第4條所訂之消費退款獎勵服務規則而所得受領該筆消費退款獎勵之會員;
6.2.4    成功支付代理收付服務與促銷服務之服務費用;及
6.2.5    會員應付之其他費用或應清償之金額或賠償者。

7    代收款項之支付流程
7.1    當會員提出支付款項之要求時,應先指定一個與會員姓名或名稱及其他相關資料相符且同幣別之指定銀行帳戶,該指定銀行帳戶之名稱與資料須與會員提供予成功支付平台系統之姓名或名稱及相關資料一致。
7.2    為確保前項資料之一致性,成功支付得就會員提供之資訊進行認證程序。若會員未設定有效之指定銀行帳戶並留存相關資料,或所提供之指定銀行帳戶名稱及其他相關資料與會員留存之資料不一致,或成功支付無法依會員所提供之資料完成認證程序,成功支付得拒絕支付款項給會員,並暫時保留所代收之款項,直到會員提出之資訊使成功支付通過認證程序為止。如有必要,成功支付得對該會員暫停提供代理收付服務之一部或全部。
7.3    當會員提出支付款項之要求時,成功支付得就其每日所得要求支付之代收款項設定金額上限,該金額上限依成功支付當時依法令或成功支付之政策或規則所公告或修改者為準,成功支付無法支付超過每日限額部分之金額。
7.4    當會員提出支付款項之要求時,如成功支付已依照會員之要求,經相關金融機構所定之方式完成應支付款項之匯款程序,並經與成功支付合作之金融機構回覆交易成功者,即視為成功支付已履行支付義務。該筆應支付款項之入帳時間與得使用之時間,依會員帳戶所處之銀行或相關金融機構而定。
7.5    除會員提出支付款項之要求外,成功支付得於依「成功支付股份有限公司會員契約書」第4條提供之消費退款獎勵服務所制定之規則條件成就時,成功支付將依相關規則之規定代理店鋪會員將退款獎勵支付予滿足前述消費退款規則所得受領之會員。惟該筆應支付款項之入帳時間與得使用之時間,依會員帳戶所處之銀行或相關金融機構而定。
7.6    會員同意成功支付委託合作金融機構提供支付款項服務。
7.7    除本契約或與成功支付代理收付服務與促銷服務相關處理之政策或公告外,成功支付不對會員提供其他支付之方式。
7.8    成功支付得因營運或符合法令需要,主動將歸屬於會員之全部或部份款項匯款至會員所提供之指定銀行帳戶。

8    代收款項之提領方式
8.1    當代理支付款項匯入成功支付代理收付服務之帳戶內後,系統依成功支付所定之程序將款項狀態顯示為可提領時,會員可隨時提領帳戶中之款項。
8.2    當會員欲提出提領款項之要求,應先完成成功支付所定之相關認證程序,否則成功支付得拒絕該會員之提領申請,直到會員完成相關認證程序為止。
8.3    會員完成相關認證程序後,成功支付即應進行提領款項予會員至其指定銀行帳戶之程序。惟該筆款項之入帳時間與得使用之時間,依會員帳戶所處之銀行或相關金融機構而定。

9    支付指示之再確認及事後核對
9.1    本公司應於支付完成前,就會員之支付指示,提供會員進行再確認之機制,會員應依該機制確認支付指示是否正確。
9.2    本公司應於每筆款項支付完成後,以平台訊息匣或推播方式或電子郵件或簡訊通知會員支付明細,並於每月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上月之支付明細對帳單;或提供支付明細查詢平台供會員隨時查詢。
9.3    前項電子郵件僅提供會員及交易相對人注意之性質,由於網際網路之客觀條件所致,各電子郵件服務提供者之營運政策與系統狀態並非成功支付所得控制及決定,因此成功支付不保證會員及交易相對人能即時收到成功支付所寄發之電子郵件。

10    支付錯誤之處理
10.1    因不可歸責於會員之事由而發生支付錯誤時,本公司應協助會員更正,並提供其他必要之協助。
10.2    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而發生支付錯誤時,本公司應於知悉時,立即更正,並同時以平台訊息匣或推播或電子郵件或簡訊或其他雙方約定方式通知會員。
10.3    因可歸責於會員之事由而發生支付錯誤時,例如會員輸入錯誤之金額或輸入錯誤之收款方,經會員通知後,本公司應立即協助處理。

11    匯率之計算
使用者使用成功支付服務時款項之支付、結算、清算,以新臺幣為限。如以外幣信用卡或國外金融機構發行之信用卡支付而涉及任何匯率換算時,應適用使用者所有之信用卡發卡機構約定時點之牌告匯率。

12    個人資料保護與隱私權政策
為保障會員之個人資料與隱私權,請參「成功支付股份有限公司隱私權政策」。

13    資訊安全
13.1    成功支付應依法採取適當措施並取得必要之資訊安全標準認證,以確保成功支付平台服務之系統資訊安全。成功支付將於網頁或平台上載明已獲得之資訊安全認證標準。
13.2    如有第三人破解成功支付資訊系統之安全措施,並利用本公司於資訊安全系統之相關漏洞,進行非法入侵、取得、竄改,或損害會員之個人資訊或營業、購買紀錄,由成功支付就該事實之不存在負舉證責任。
13.3    因第三人入侵成功支付資訊系統致生會員之損害,應由成功支付負擔損害賠償之責。但該入侵可歸責於會員者,不在此限。

14    糾紛處理
14.1    會員如於使用成功支付服務時產生交易糾紛,成功支付將協助該會員與交易相對人處理交易糾紛。
14.2    會員如遇到前項交易糾紛時,得依第1條所載之客服專線與客服信箱與成功支付聯繫。
14.3    會員間因實質交易致生爭議時,經任一方使用者請求,本公司應將爭議事項之內容通知各該會員。
14.4    成功支付於代理收付實質交易款項撥付前,會員間如對該交易發生任何爭議,經任一方向成功支付請求暫停撥付款項時,成功支付得留存該款項,待確認雙方對於款項達成合意時,始將款項無息撥付至收款方之存款帳戶或退回至付款方之存款帳戶。
14.5    若付款方或收款方除向本公司請求暫停撥付款項外,另提起調解、訴訟或仲裁,該爭議款項將保留至調解、訴訟或仲裁程序結束,待付款方或收款方提出適當證明時,成功支付方將款項無息撥付至收款方之存款帳戶或退回至付款方之存款帳戶。

15    責任範圍與責任限制
15.1    成功支付僅對自身提供之服務承擔責任,成功支付平台不存在任何之資金信託或管理等情形,成功支付亦非匯款業者或轉帳服務提供者。
15.2    成功支付之平台系統將定期進行備份與維修,成功支付將盡力維護資料之完整性,但仍無法百分之百擔保資料之完整性,就誤刪之資訊,或錯誤或資料備份之失敗,成功支付不負任何賠償之責。
15.3    由於郵件、檔案或資料之傳送及儲存受到網路客觀條件之影響,成功支付不保證前述事項均係可靠且正確無誤,亦不保證所儲存或所傳送之前述資料之安全性、可靠性、完整性以及成功與否。因前述資料之傳送或儲存失敗、遺失或錯誤所造成之損害,成功支付僅就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負損害賠償之責。
15.4    如成功支付依法或依契約須負擔賠償責任時,成功支付之賠償責任係以有爭議之該筆交易之所受利益為上限。成功支付對於任何因該筆具爭議之交易所衍生之其他損害,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16    店鋪會員特別約定事項
16.1    成功支付將依相關法令、規定或營運管理之需要,對店鋪會員進行必要之教育訓練與法令宣導,店鋪會員應無條件配合並參與之。
16.2    成功支付將依相關法令、規定或營運管理之需要,對店鋪會員建立及執行必要之交易與請款異常情事之監控機制與定期查核(含書面及實地查核)管理機制,店鋪會員應無條件配合並依成功支付之要求提示相關資料以供查核。若經監控及查核發現店鋪會員有異常情形者,成功支付將視情節輕重進行必要處置,店鋪會員應配合改善並接受相關處置。
16.3    店鋪會員應提供成功支付足以區分其營業屬性及符合相關國際組織業務規範之資料以進行管理,且店鋪會員接受以信用卡支付之交易金額如年度逾信用卡國際組織規定之一定請款金額時,應於次年度起與成功支付及成功支付所合作之金融機構共同簽訂特約商店契約。
16.4    店鋪會員若經成功支付事前或特別同意得販售遞延性商品或服務,應依相關法規規定辦理履約保證(含信託),並應揭露該履約保證資訊予消費者知悉。
16.5    店鋪會員若經成功支付事前或特別同意得販售禮券時,其電子儲值型禮券應有適當之餘額揭露方式,俾利消費者知悉其禮券餘額。
16.6    店鋪會員不得有將其成功支付支付二維碼借讓予他人使用,或使用他人之成功支付支付二維碼之情事
16.7    其他成功支付因相關法令、規定或營運管理需要所為之要求,店鋪會員應無條件配合之。

17    條款之終止
17.1    會員除另有約定外得隨時通知成功支付終止本條款,惟成功支付於終止時得取消任何尚未完成之交易。會員於終止本條款時,應依成功支付關於終止條款及關閉帳戶之程序為之。
17.2    會員違反本條款之約定,或有相當事證足認會員利用支付帳戶為洗錢、詐欺等犯罪行為或不法行為,或會員收付之款項經法院裁定或檢察官命令扣押,或會員所提交之身分認證資料為虛偽並經查證屬實者,成功支付得對會員暫停一部或全部之服務,並得終止本條款。
17.3    成功支付未來如依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規定取得電子支付機構資格,或與兼營或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業務之業者合作,提供電子支付服務時,成功支付將以公告方式更新支付金流服務之權利義務,如會員不同意公告之支付金流相關權利義務事項,會員得依本條第一項終止本條款,如會員繼續使用更新之支付金流服務,將視為會員同意公告事項。

18    本條款變更與解釋
18.1    本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會員之解釋。
18.2    本條款與任何已公告或將公告之相關規則與政策,如遇修正或增刪時,應公告於成功支付服務網頁或平台明顯處,並以電子郵件、簡訊、平台app訊息匣、推播通知或其他雙方約定之方式之一通知會員。如會員收到通知後仍繼續使用成功支付服務者,視為會員已同意成功支付針對條款與相關規則與政策之修正。會員如不同意該修正,得通知成功支付以終止本條款。

19    一般約款
19.1    本條款未約定之事項,依成功支付相關網頁及平台上所公告之程序、規則及其他政策等定之;本服務相關網頁及平台上所公告之程序、規則及其他政策等,均視為本條款之一部分。
19.2    成功支付與會員就本條款所生之法律關係,其準據法為中華民國法律。
19.3    因本條款發生或與本條款有關之任何糾紛,應由雙方當事人依相關法律之規定,秉持誠信原則商議解決之。如協議不成,雙方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19.4    若本條款之任何規定與中華民國法律牴觸而無效,其他內容仍為有效。
19.5    成功支付之服務僅依當時所建置之功能以及狀態提供服務,成功支付得依法令修正、技術革新、市場需求,及其他成功支付認為必要之原因,進行服務更新與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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